关于开展淮北市第四届优秀教科研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了总结和推广我市开展教育科研取得的成果,促进我市教育科研水平的提高,进一步调动全市广大教育工作者开展教育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四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一)凡在2022年9月1日后结题的安徽省及淮北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均可参加此次评奖活动,每人限报一项。已获得市级以上成果奖的课题不在本次评奖范围。
(二)申报的成果包括:专著、调查(实验、考察)报告、科研论文等形式,均已出版或发表。
(三)教育科研成果由主持人申报,成果合作成员限报3-5人(须对课题研究与推广有实质性贡献)。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表:填写并用A4纸型打印《淮北市优秀教科研成果奖申报评审表》(需交纸质3份和电子版)。
(二)课题材料:内容包括:立项申请书、立项通知书、结题报告、结题成果鉴定书、结题证书等,复印材料需装订成册(需交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原件审核后即刻返还)。
(三)成果材料:专著、调查报告、科研论文(交原件)。
(四)成果价值材料:能够证明本课题所产生的教学效果、或对课程改革产生的影响、或被有关决策部门采纳等产生社会效益的证明材料(交原件)。
三、评选标准
本次评审活动对申报评选的成果主要从学术价值、实践价值、创新性、表达与规范、成果影响力六个方面综合衡量,具体评选标准如下:
(一)一等奖:选题具有重要意义和应用价值;研究成果在省、市范围内有重大影响;已经取得良好社会效益或研究成果已经转化为具体政策;成果对深化课程改革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或对解决教育实践和课程改革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具有显著成效。
(二)二等奖:选题具有重要意义和应用价值;研究成果在省、市范围内有一定影响;已经取得一定社会效益或在社会中有良好影响;成果对深化课程改革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或对解决教育实践和课程改革中的问题具有良好效果。
(三)三等奖:选题具有重要意义和应用价值;研究成果在本地区产生良好影响;成果对本地的课程改革具有一定指导作用,或对解决本地教育实践和课程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具有明显效果;已经取得良好社会效益或在区域范围内有一定的影响。
四、奖项设置
本次成果评审奖项分为一、二、三等奖;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予以表彰。同时选择部分优秀成果,在全市进行推广试验。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县区和市直学校组织好申报工作,并将参评材料审核后集中报送市教研室。
报送时间:
濉溪县 11月11日上午 相山区 11月11日下午
烈山区 11月12日上午 杜集区 11月12日下午
市直 11月13日上午
联系人:淮北市教育局教研室 王娟 电话:17756196232 QQ:6156545;陆险峰 电话:18095618267 QQ:1275800360。
(二)所有申报者必须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对弄虚作假或有剽窃、抄袭等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优秀教科研成果奖评选活动。
附件2:
淮北市第四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选评分维度与标准表.docx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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