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实录】淮北市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一、发布会主题:
淮北市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解读
二、发布单位:
淮北市教育局
三、发布会时间:
2025年8月11日下午3:00
四、发布会地点:
淮北市教育局一楼会议室
五、发布人:
淮北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凌莉
六、主持人:
淮北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朱惠
七、参加人员:
淮北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凌莉,县区教育局分管负责同志、市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分管负责同志及淮北市传媒中心记者等。
八、新闻发布会议程:
解读我市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解读我市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淮北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凌莉:
一、《通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通知》共分六个部分: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共分九个方面的内容。即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合理划定学校招生范围;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全面落实“阳光分班”要求;严格学籍管理;严格执行收费标准;落实招生预警工作机制。第二部分招生条件。从八个方面明确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报名条件。第三部分报名程序,共分四个方面的内容。即报名时间、报名对象、网上报名招生、报名流程。第四部分特殊群体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包括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少年、城市低保家庭子女、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其他特殊情况子女等类型。第五部分转学工作安排。第六部分工作要求,共分落实属地管理原则、严肃招生纪律、严惩违规行为、广泛宣传引导等四个部分。
二、如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的就学权利?
各县区教育局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所属乡镇人民政府或县区教育局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各县区教育局切实履行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工作台账,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适龄儿童少年未按《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及县区教育局要立即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各县区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有哪些要求?
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免试、划片、就近”招生入学原则,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不得以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不得招收特长生;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严禁违规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四、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有什么要求?
各县区教育局要根据县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校额、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公办学校学区划分方案,学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新建成交付使用的小区根据周边学校学位容纳情况由县区教育局统筹划定学区。及时通过网站、公示栏等向社会公布学区划分、入学条件、报名时间、报名方式、招生入学咨询及投诉电话等相关信息。各中心学校所属的学校,由各中心学校统筹划分招生学区。乡镇寄宿制学校要保障留守儿童住宿需求,落实留守儿童和随迁子女就学有关政策。符合在主校区报名条件的,经家长申请,学校审核,可以在分校区报名入学。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等。
五、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怎么要求的?
各县区教育局要统筹考虑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合理下达招生计划。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公民同招”全覆盖,民办学校在审批区域内招生,纳入审批机关所在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区)学生入学需求,招生简章及宣传材料经各县区教育局审查通过后方可对外发布。民办学校一律通过县区教育局统一或认定的网络系统招生,不得组织学生到校报名,不得跨县区招生。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全部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由县区教育局通过统一系统实施电脑摇号入学。各县区在摇号随机录取过程中引入公证机构参与,向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摇号随机录取结果由县区教育局负责公布,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可回原对应的学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继续举办的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中具有本县区户口的六年级毕业生,可根据家长意愿采取直升的方式确认录取,直升人数未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按上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要求执行;停止招生的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中具有本县区户口的六年级毕业生,由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局妥善安排入学。严格按规定控制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班额,小学、初中班额分别不得超过45人、50人。按国家规定消除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大校额。
六、如何落实“阳光分班”?
起始年级全面落实“阳光分班”要求,严格执行“五坚持三严禁”准则。坚持全面覆盖。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除仅有一个班级的外,均应采取阳光分班。坚持均衡配置。力求每个班级师资配备合理均衡、学生总数基本一致、男女生比例等大体相当。坚持阳光公开。做到方案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持随机生成。可采用先随机确定学生,后由学校均衡组建的教师团队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班级。坚持班级稳定。分班结束后,学生不得随意调整班级,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学校需制定调整方案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严禁以任何形式组织入学考试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以及其他形式的特殊班级,严禁将竞赛成绩、证书证明作为编班依据。非起始年级不得以升学为目的重新组建加强班、尖子班、升学班等。严禁以各类名义收取选班费等。
七、招生条件是怎样的?
(一)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与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地址一致(以下简称“两个一致”,房产是指完全房产,不包含分割房产);严格落实学区学位制度,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后,房屋所有权人在一个就学周期内不得发生变更,同一套住宅在一个学段内(小学六年、初中三年)只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住宅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除外)。
(二)根据《进一步优化购买我市商品住宅人员子女入学政策的通知》,座落在相山区主城区的市第一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市第二中学、市西园中学等5所学校(本部)学区内购买商品住宅的外市户籍人员子女起始年级入学,需要把监护人一方和入学子女户籍迁至商品住宅地址。对在上述5所学校(本部)学区内购房,监护人一方和入学子女户籍未迁至商品住宅地址的外市户籍人员子女入学按无固定住房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办理。在相山区、杜集区、烈山区和濉溪县等其他学校学区内购买商品住宅的外市户籍人员子女起始年级入学,家长和子女户口是否迁至商品住宅地址,本着自愿原则,自行决定。
(三)已入住新购房屋但暂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且符合上述第二条报名条件,需提供在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的购房合同、正式销售发票或银行提供的按揭贷款证明材料。因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抵押房产证的,应提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信息室出具的抵押证明材料及房产信息档案。根据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若干政策举措》,2025年年底前,凭备案购房合同可享受与现房同等入学待遇。
(四)居住公房未参加房改、集资建房和自建住房未能办理房地产权证且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在本市无其他住房(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信息为准)的住户子女就学,户籍地址与居住公房地址信息一致,经学校核实、公示无异议,视为符合入学条件。
(五)原房产在学区内、尚未安置的拆迁户且在本市无其他房产,户籍地为原房产地址且未迁出,需提供拆迁协议书、原有房屋所有权证、房产信息档案等原始证明材料,视为符合入学条件。
(六)对出生申报并随其父母一同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处(无辖区外迁移、变动记录,户籍地址与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且父母双方在本市无房产(提供证明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信息为准),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可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房产所在地入学。
(七)在本市无固定房产的孤儿按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
(八)对出生申报并随父母一同落户挂靠其他亲属户籍处,父母双方在本市无房产(提供证明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信息为准),参照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办法,统筹解决入学问题。
八、招生预警工作机制如何理解?
2024年起,我市已建立招生预警工作机制,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积极对接公安、自然资源、数据资源等部门和乡镇、街道,形成合力,加强对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数据的分析研判。招生工作启动时,各县区可根据热点学校学位紧张程度,启动并发布招生预警,明确招生预警学校。市教育局加强统筹,坚持“一地一案”“一校一策”,督促指导学位短缺的县区和学校,科学制定学位供给保障方案。学位短缺的县区要统筹考虑人口形势变化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结合实际采取校内挖潜扩容、借址办学、新建改扩建等方式,解决学位供给问题,并依法依规保障新增学位达到办学条件要求。
九、今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报名的时间在什么时候?
《通知》明确,今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报名的时间为报名时间为8月15日至8月18日进行网上报名、8月19日进行线下报名,残疾儿童少年报名时间为8月15日至16日。
十、今年我市小学生报名年龄是怎么规定的?
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截至2025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截至2025年12月31日须年满6周岁。各县区不得超班额放宽年龄招收不足龄学生,对于放宽年龄入学,学校必须向社会公开,规范办理,公告办法、流程和入学年龄的截止时间。市教育局直属小学入学年龄为当年9月30日前满6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