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教育局对政协淮北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101号提案的答复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09-11 16:08 字号:

尊敬的黄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调整我市教师招聘时间的建议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根据省委编办要求,目前省内各地市教师招聘用编计划需经省委编办审核同意,且批复计划数为当年全口径进人数量,包括但不限于新任教师招聘、引进教师、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安置等。一般情况下,当年所有招考均需在全口径用编计划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后续的招聘引进工作。

关于各校自主招聘公费师范生问题,目前我市各学校尤其是高中,积极与各公费师范生培养院校对接,争取公费师范生来淮就业。2024年,淮北市第一中学、淮北市实验高级中学分别与1名公费师范生签订就业协议,约定毕业后到校任教。根据现行政策,安徽籍公费师范生回皖至公立学校任教,原则上予以接收。根据《关于做好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市应在核定的中小学教师编制总额内,结合本地生源公费师范生专业情况,分专业以不低于1.5:1的比例确定2024年本地区公费师范毕业生需求计划和岗位。公费师范生接收联系不受教师招引计划批复时间限制。关于“学校自主招聘的应届公费师范生享受与公开引进的优秀教师(优秀高校毕业生)同等待遇”问题,目前享受待遇人员范围参照《淮北市中小学校引进优秀教师暂行办法》(办〔201929号)执行,市教育局将统筹考虑您的意见建议,努力争取协调有关政策。

下一步,市教育局将提前谋划教师招聘及引进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尽早确定当年度用编计划,抓人才引进“黄金时间”,为我市教育人才补充蓄力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