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06-13 16:11 字号:

各县区教育局、各有关学校:

为规范招生考试行为,稳步推进考试招生改革,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通知》(皖教秘基〔2024〕39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24〕67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以下简称“中考中招”)工作通知如下。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办法

(一)考试科目设置、分值

2024年我市中考继续使用全省统一试卷。

九年级学生考试科目: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外语120分(其中听力20分),道德与法治80分,历史70分,物理70分,化学40分,体育与健康60分,理科实验操作20分。

八年级学生考试科目:生物学50分(其中实验操作考试10分)、地理40分、信息技术30分。2024年八年级生物学、地理成绩计入我市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总分;信息技术成绩不计入我市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总分,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

(二)考试方式

2024年九年级学生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实行纸笔闭卷考试,语文考试允许使用正版学生字典;道德与法治、历史实行纸笔开卷考试,允许携带教科书等相关资料。2024年八年级学生生物学、地理实行纸笔闭卷考试。各学科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信息技术实行分场上机考试方式。

体育与健康学科及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的分别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工作的通知》(教体卫〔2024〕7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淮北市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淮教〔2024〕17号)的要求执行。2024年初三毕业生进行艺术素养考察,由学校自行组织,作为综合素质评价实证材料。

(三)听力残障学生免试听力办法

在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的情况下,经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后可免试外语听力。听力免试后外语成绩折算方法为:考生外语考试成绩=考生外语笔试项目成绩×外语总分值与笔试项目分值的比值。申请听力免试的考生需提供学校证明、医院证明及病历、残疾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试时间

全省统一命题科目的考试时间:6月14日至6月17日,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日  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年级

    6月14日    08:30-11:00     语文          九年级

               15:00-17:00     物理、化学

    6月15日    08:30-10:30     数学

               15:00-17:00     道德与法治、历史

    6月16日    08:30-10:30     外语

    6月17日    15:00-16:30     生物学、地理  八年级

信息技术考试时间为6月17日后进行,原则为一周时间,每场30分钟,由县区教育局和市直各相关学校统筹安排进行。

二、阅卷工作

阅卷工作由市教育局中考中招领导小组组织,市考试管理中心牵头组织实施,采用网上评卷方式,具体安排另文下发。市、县教研室负责做好评卷教师的遴选和培训工作,审查评卷教师资质,制定评卷规章制度和细则,指导评卷教师准确掌握评卷标准和进度;要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监督检查评卷质量,确保评卷过程安全、结果准确。

三、政策性加分

除以下加分政策外,其他政策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1.《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

2.烈士子女考生加分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台湾籍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6.军人子女考生、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考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加分政策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普通高中招生范围和计划

规范普通高中招生,淮北市2024年全面落实属地招生政策。市辖区、濉溪县将不再分解市县交叉指标,市辖区、濉溪县分别下达招生计划,分开招生。地处市辖区的普通高中在市辖区内招生,地处濉溪县的普通高中在濉溪县内招生。公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经市教育局批准的体育、艺术和小语种类型可在全市范围内招生,其他类型在规定的属地范围内招生。

按照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4%以上的目标要求,充分考虑课程改革和高考改革对学校教育资源配置的要求。依据学校办学条件、师资情况、毕业生数量、上年度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和推进职普协调发展的要求,我市2024年普高招生计划16310人,省示范高中9400人,普通高中6910人。

2024年淮北市继续将省示范高中普通班招生计划的80%作为定向生招生指标,根据各初中实际在籍且就读满三年以及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毕业年级学生数等因素统筹分配。省级示范高中不招收历届生。

为促进普通高中多样特色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开设外语小语种课程。

五、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省统考科目、体育考试和理科实验操作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录取依据,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学业考试总成绩(含八年级生物学、地理成绩和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分数者,按照省统考笔试科目(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学、地理)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再同等分数者,按语数外三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分数仍相同,则依次按照语、数、外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招生采用网上填报志愿投档录取,依照顺序位从高到低,对考生按平行志愿的顺序依次逐个检索投档录取。

(二)录取办法

2024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总分850分,九年级考试成绩760分,八年级考试成绩90分。录取时,坚持尊重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按学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分批次录取。

2024年市辖区和濉溪县实行分开录取,普通高中录取前,分别划定市辖区和濉溪县普通高中最低分数控制线,任何普通高中一律不允许录取普通高中最低分数控制线下的考生。

普通高中志愿录取分五个批次进行。

第一批:省示范高中计划内(统招、定向),设置两个平行志愿:志愿一统招(定向)、志愿二统招(定向),根据考生成绩,依次按考生志愿一先统招后定向、志愿二先统招后定向的顺序逐个检索投档。定向生不设置最低录取控制线,但不得低于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未完成的指标到校计划调整为全市统招计划。

第二批:省示范高中特长生。依据考生志愿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校分专业录取,省示范高中特长生中考成绩不得低于该批次最低分数控制线。

第三批:国际班录取。按考生志愿依次录取。

第四批:普通高中。按考生平行志愿的顺序依次逐个检索投档录取。

第五批:普通高中特长生。依据考生志愿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校分专业录取,特长生中考成绩不得低于该批次最低分数控制线。

(三)特殊类型招生

1.自主招生

2024年继续开展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工作。招生名额不高于自主招生学校本年度招生计划的5%,今年市辖区参加自主招生的省示范高中有:淮北市第一中学、淮北市实验高级中学、淮北市第十二中学、淮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濉溪县参加自主招生的省示范高中有:濉溪中学、濉溪县第二中学、濉溪县临涣中学、濉溪县孙疃中学。自主招生工作须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中考成绩公布以前完成。各校可以通过综合素质评价、面试等方式,录取符合本校办学特色、特长突出的考生。考生一旦被自主招生学校录取,就不能再参加其它批次的录取。自主招生预录名单为提前批次,被录取考生不再填报志愿。

6月18日各校自主进行综合考核。6月23日各校把预录取名单上报市教育局,同时各校分别在校园网和校内公示。预录取名单中如有低于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将取消提前批次录取资格,并不再递补。

2.特长生招生

今年部分普通高中继续开展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特长生招生办法另行通知。

3.国际班招生

淮北一中、淮北实验高级中学要严格遵守“国际班”招生政策,纳入统一招生管理,实行计划单列,录取分数不低于普通高中最低分数控制线,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本校或者同层次学校普通班级。

4.特殊群体招生

落实随迁子女考试招生政策,随迁子女参加我市普通高中招考录取的,与本市学生享受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

六、志愿设置及志愿填报

共设置五档志愿:第一批:省示范高中计划内(统招、定向),设置两个平行志愿;第二批:省示范高中特长生,设置一个志愿;第三批:国际班,设置一个志愿;第四批:普通高中,设置三个平行志愿;第五批:普通高中特长生,设置一个志愿。

2024年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可以在任何有网络条件的场所或志愿填报点填报志愿。市辖区和濉溪县考生采用同一系统填报志愿,分别填报符合条件的相应学校。县区教育局招生办负责对本辖区志愿填报和信息确认的组织、管理工作,为本辖区网上填报志愿和信息确认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志愿填报确认点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为本点直接责任人。县区教育局及市直各报名点应精心组织实施,落实招生考试工作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确保志愿网上填报和信息确认工作平稳、有序、顺利。具体操作流程另文下发。

各县区教育局、有关学校和教师应尊重考生填报志愿的权利,不得强迫学生填报指定志愿,杜绝初中学校或教师干扰考生填报志愿或买卖生源,坚决杜绝有偿招生。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中考中招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中考中招领导小组统筹管理招生考试工作,对中考中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相关科室各负其责,完善政策制定并监督执行。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严格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指导和监督本辖区中考中招全过程。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坚持招生原则,维护教育形象,自觉排除干扰,勤政廉政,服从组织,顾全大局,通力协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政策宣传解读

各县区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利用新媒体开展广泛宣传,要与新闻宣传等有关部门(单位)通力合作,充分、准确解读中考中招政策,确保学生和家长及时了解应知、须知的政策内容。各学校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有关中考中招的政策。要通过当地新闻媒体积极做好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帮助群众了解、认识和理解招生入学工作。要积极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国家资助政策家喻户晓。各普通高中招生简章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对外发布。

(三)规范考务组织

建立健全中考组织管理制度和保密措施,规范考试组织程序,认真做好试卷运送 、保管和阅卷等环节工作,狠抓考风考纪,坚决杜绝任何舞弊行为,确保试题试卷安全、阅卷评分客观公正。市、县考区要把好人员关,选聘责任意识强、业务素质高、身体状况好的教师承担监考工作; 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加强对考务人员的警示教育和业务培训,全员签订考试安全和考风考纪责任书,确保考务工作人员履职尽责。要加强考场巡视巡查,严肃考风考纪,维持正常的考场秩序,及时处置和报告考试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各考点要加强完善考试设施,为考生提供优质服务。

(四)加强学籍监管

参加中考并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录取学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普通高中就读机会,其它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通过招生程序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生,不得产生大班额。

(五)继续实施全员升学工程

各县区教育局要落实全员升学工程,初中学校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班主任要指导考生正确填报志愿,逐人排查未参加中考报名的毕业生去向,动员及未达到普通高中招生最低分数控制线的考生,积极填报普通中专及中等职业学校相关志愿。

(六)严肃招生纪律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全面落实各项招生考试制度,全面推进阳光招生,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简章、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重点加强对特长生招生的公示。公民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市招生、不得超计划录取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录取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或未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七)强化责任追究

中考中招领导小组对招生全过程实施监督检查,各县区教育部门要设立并向社会公开招生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要层层签订规范招生责任书,明确任务和责任,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擅自扩大招生计划或自行录取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一律不予建立学籍,不予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对于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和干涉考生填报志愿等行为,一经查实,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是公办学校的,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是民办学校的,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继续将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纳入对县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对县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和教育重点工作目标考核。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