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淮北市教育局解读《淮北矿业集团、皖北煤电集团所属幼儿园移交实施方案》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0-08-19 15:14 字号:

8月12日,中共淮北市委 淮北市人民政府印发《淮北矿业集团、皖北煤电集团所属幼儿园移交实施方案》(淮政办秘〔2020〕42号),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依据

为推进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按照《关于安徽省国有企业办教育医疗机构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国资改革〔2018〕15号)、《省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2020年工作计划安排>的通知》(皖企改办【2020】1号)等文件精神,将我市淮北矿业集团、皖北煤电集团所属幼儿园移交给属地政府教育主管部门。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必然途径,也是惠及民生、确保安全的客观需要,事关改革、发展、职工稳定和社会安定。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为做好《实施方案》研制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代拟单位市教育局认真学习研究《安徽省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7-2020)》,《实施方案》起草研制经历了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认真修改完善等过程。按照《淮北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规定》、《淮北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办法》和《淮北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办法》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发改价监[2017]1849号)要求,市教育局先后组织公众座谈会、专家论证会、风险评估会及公平竞争审查。书面征求了三区政府、市直相关单位、淮矿集团及皖北煤电集团8家单位的意见,3家单位提出5条意见,均予以采纳,形成《实施方案》送审稿,并经过合法性审查。8月3日,副秘书长程荣华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要求按程序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8月7日,经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根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8月12日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发展方向,扩大全市公办幼儿园覆盖面,加快构建普惠、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五、主要任务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分为移交原则、移交范围、移交资产、人员管理归属及待遇、移交时间、成立机构、明确职责七个部分。其中:移交原则是依据安徽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按照属地移交、属地管理、一园一案的原则,由所在区人民政府接收、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移交范围包含淮北矿业集团所属幼儿园16所,皖北煤电集团在淮北市辖区所属幼儿园5所。淮北矿业集团另有小区配建幼儿园4所,一并移交所属区教育部门办成公办园或民办普惠园。移交资产方面,对两所集团所移交幼儿园现占有的土地、建筑物、办学设施、设备等资产,明确了产权和债权债务关系。人员管理归属及待遇方面:对两集团在岗正式教职工工资关系、人事关系归属作了规定;对自聘人员劳动合同的解聘和续聘提出了明确要求;针对原正式教职工退休后的待遇,要求严格按照省政府相关文件执行。移交时间,确定近期签订移交协议,办理移交手续,保证9月1日秋季开园。组织机构方面,成立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淮北矿业集团分管领导、皖北煤电集团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移交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做好移交具体工作。明确职责方面,针对各区教育局、市财政、人社局、审计局以及淮北矿业集团、皖北煤电集团的分工分别作出要求。

六、创新举措

1、明确了企业办幼儿园移交后资产管理方式。

2、确定了企业办幼儿园移交后人员管理归属及待遇。

3、理顺了企业办园与所属地区政府的关系,确保公办幼儿园管理渠道的畅通。

七、保障措施

一是成立机构。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市长、淮北矿业集团分管领导、皖北煤电集团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移交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办事机构,落实专人负责,做好移交具体工作。

二是明确职责。市教育局负责移交、接收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各区教育局做好接收工作,市财政局(国资委)、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审计局根据各自职责指导协调移交接收工作,各区人民政府作为接收主体负有全面接收责任,积极与淮北矿业集团、皖北煤电集团对接,倒排时间表,做好接收工作;淮北矿业集团、皖北煤电集团作为移交主体,清理承接幼儿园债权债务,解除对外租赁未到期幼儿园的合同,解除自聘人员劳动关系,做好移交过程中人员的思想稳定工作,确保移交工作顺利完成。  

 

解读人:市教育局计划财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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