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教育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6-02-25 00:00 字号: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由淮北市教育局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概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改进思路等。本年报的电子版可通过淮北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淮北市教育局办公室(电话:0561-3883989)。

    一、概况

    2015年,我局继续坚持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打造阳光教育为抓手,多措并举,多管齐下,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巩固完善“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抓总、各科室单位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经常性召开会议,协调落实具体工作。

    2、拓展公开内容。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以社会满意为目标,着力提高公开实效。规范、扩大政务公开范围。我局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教师资格证书办理、教师职称(职务)评定、学生学籍管理、中学生毕业证审批发证、教育教学管理规范和招生考试管理信息、学生奖励和资助情况等十一个方面为政务公开重点,对教育信息能公开的尽公开。

    3、规范公开程序。根据公开内容的不同,制定不同的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包括机关科室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局属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从政府信息的制定、审核、审批到网上发布,都做出明确要求,确保教育政务信息发布的准确、及时。

    4、丰富公开形式。按照方便群众知情、办事、监督原则,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淮北教育网、淮北教育微博、报纸、电视台以及信息简报等形式实行政务公开。完善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建设。全面实施标准化管理,做到服务标准化、流程规范化、管理精细化。进一步落实政务窗口首席代表制度,实行教育行政审批事项“一站式”服务,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政务服务水平。使“窗口”成为推行政务公开,宣传淮北教育形象的重要平台。

    5、强化专项监督。建立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内部监督制和外部评议制,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对各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学生家长中选聘一些代表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监督员,定期对教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评议。此外,局机关和学校还通过设置意见箱、举报箱、发放评议表,设置监督举报电话的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情况

    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5年底,淮北教育网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00余条,点击量超过30万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市教育局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和程序规范,不断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为申请人提供便捷、规范的依申请公开服务。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结合实际制定了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说明答复理由、法律依据和救济渠道。尤其对于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畴或无法按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应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尽量取得申请人的理解。

    截至2015年底,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引发举报、投诉、行政复议。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思路

    市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回应关切有待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待进一步推动、对教育系统的指导有待进一步强化等问题,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重大命题,适应互联网发展和信息传播方式的深刻变革,适应广大师生和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

    下一步,市教育局将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重要任务,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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