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第一实验小学积极推进校园安全“首遇负责制”
为进一步优化学校安全管理,切实维护好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构建平安和谐校园,日前,烈山区第一实验小学积极推进“首遇负责制”。
校园安全“首遇负责制”,即任何一位教职员工遇到危害本校师生安全、影响学校稳定、存在安全隐患以及损害学校形象的偶发事件,或最先发现学生违反校规校纪、不利于其发展的行为,首遇人有教育、制止、引导、帮助等责任,并要负责到底。老师们表示会自觉遵守学校“首遇负责制”,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为维护学校良好教育教学秩序、构建和谐校园贡献力量。
通过推行首遇负责制,校园形成了“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良好环境,让学生们能够在充满关爱和责任感的氛围中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