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教育网站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淮北市教育城域网门户网站(以下简称淮北教育网站)的管理,规范网站信息发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和其它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淮北教育网站的域名:hbjy.huaibei.gov.cn。
第三条 淮北教育网站是淮北市教育局对外宣传、信息发布、同社会交流的一个重要窗口,以提升教育行业形象、服务与广大教师、学生、家长为目的。
第四条 本规定的适用范围是淮北教育网站建设、运行工作所涉及的所有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 网站运作管理
第五条 淮北教育网站由淮北市教育信息中心进行维护和日常信息更新,以上级主管部门为技术指导。淮北市教育信息中心的职责主要有:
1、负责搜集国际、国内、省内和本地及淮北市教育城域网的教育信息动态和领导动态等教育新闻,并及时进行更新;
2、负责各频道栏目的文章类内容的收集与更新;
3、负责收集本市学校的各位老师上传的课件和题库,并进行更新教育资源;
4、负责淮北市教育系统的论坛、BBS等交互式栏目的监控和管理;
5、负责网站数据库的备份和WEB数据库的维护工作;
第六条 网站指定信息更新与维护主管和栏目负责人,负责网站后台管理程序的操作应用。网站后台管理程序登录口令不得转告或泄露与他人。网站各部分用户反馈信息,实行首问应答制,严禁推诿、答非所问等不负责任的回答,延迟时间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重要信息应及时报网络管理中心负责人。
第七条 成员职责:
(一)淮北市教育系统的所有师生应积极关心网站建设,维护好淮北市教育系统的形象;
(二)淮北市教育系统的所有师生不得在网站的交互性栏目(论坛、BBS等)中擅自发布或链接下列信息,一经发现,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和网络中心管理制度处理: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涉及网络管理中心保密的、损害网络管理中心利益的;
第三章 网站安全、维护更新原则及要求
第八条 新闻报道栏目,实行随时发布更新。
第九条 其他栏目,至少每周更新一次,每个栏目的更新量不得少于四条。
第十条 积极参与向上级网站报送相关信息,做好淮北教育新闻报道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第十一条 后台数据库备份,至少每周备份三次。
第十二条 重大新闻和领导批示及公告信息,应该随到随发,保证信息的及时性。
第十三条 更新后的旧栏目应该进行备份,并交信息管理科进行统一保管。
第十四条 栏目更新应该做好日志,记录发布时间和内容,做好发布信息审批表及原始资料的归档工作。
第十五条 教育网络管理部门、县、区教育信息中心和学校的教师和学生不得从事下列危害网站安全的活动:
(一)未经允许,进入网站后台或者使用网络资源的;
(二)窃取网站管理帐户及口令的;
(三)未经允许,对网站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四)未经允许,对网站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五)通过因特网或公司局域网恶意攻击网站,导致网站不能正常运行的;
(六)其他危害网站安全的。
第十六条 教育网络管理部门、县、区教育信息中心和学校的教师和学生,违反以上规定的,一经查实,网络中心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单位、个人警告、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本办法如与国家有关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规为准。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淮北市教育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淮北市教育局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