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任明武
工作职能:
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指导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和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联系协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承担国家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防溺水、防诈骗、防欺凌、禁毒、反恐等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校园伤害事故的处置,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涉校案件的侦破工作。
联系电话:3889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