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于金龙
工作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招生、考试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制定各类招生考试工作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承担全市研究生招生考试、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人高校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初中毕业学业考试、非学历考试等各类考试的组考考务、体检政审、试卷保管、收发、考风考纪建设及招生录取工作;协助相关部门严肃查处考试工作中的违纪违法案件。
联系电话:0561-3880448(高考、成考) 0561-3880466(中考、自考、研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