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定问题
来源:淮北市教育局
| 信件编号: | 20251113001 | 来信时间: | 2025-11-13 14:0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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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 名: | ***** |
| 信件内容: | 我是一名中学生物学教师,请问: “高级教师评定能力条件的第4条: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学生社团指导老师、少先队辅导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学校中层以上管理干部、督学等工作5年以上,并胜任该项工作。”担任备课组长工作符合这条吗?我们学校是物理化学生物三科合为一个大的教研组,而后每个年级又按学科分各个备课组,平时的教研活动都是各备课组在一起研讨,具体的任务也是教研组下发到每个备课组执行。且学校对参与职称评定时对于教研组与备课组长也是都加分,学校领导也不确定备课组长是否符合这一条,特请给与答复,谢谢!! | ||
| 答复单位: | 市教育局 | 答复时间: | 2025-11-17 10:58:11 |
| 答复内容: | 关于“职称评定”问题,经调查,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0年12月31日印发的《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中申报高级教师能力条件第四条为“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学生社团指导老师、少先队辅导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学校中层以上管理干部、督学等工作5年以上,并胜任该项工作。”此项标准条件未把备课组长列入能力条件的范围。 如您需进一步了解情况,请与淮北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38803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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