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学生个性特长和创新能力方面取得的成绩,乡村教师指导学生需获几等奖?
来源:淮北市教育局
| 信件编号: | 20251018001 | 来信时间: | 2025-10-18 14:55:01 |
|---|---|---|---|
| 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 名: | *****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 今年职评“业绩条件”中第6条:在发展学生个性特长和创新能力方面做出成绩,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定的本学科竞赛(活动)中,作为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获得市级二等奖以上。 这个第6条与高级教师“业绩条件”中第6条相同,请问对于乡村教师是不是高了些,其他条都给乡村教师降低了标准,唯独这一条标准与高级教师乡村版要求是一样的,毕竟农村的学生学业素质和城里不一样,想获得高一级的奖项不容易,特别是英语学科,我辅导的学生获得了市级英语口语三等奖,这是层层推选去的,获奖实属不易。请领导考虑能否在这一条降低些标准。谢谢 | ||
| 答复单位: | 市教育局 | 答复时间: | 2025-10-22 15:31:08 |
| 答复内容: | 办理意见:关于“乡村教师指导学生获奖”问题,经调查,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0年12月31日印发的《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中申报一级教师业绩第六条为“在发展学生个性特长和创新能力方面做出成绩,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定的本学科竞赛(活动)中,作为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获得市级二等奖以上。”标准条件由安徽省教育厅和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制定印发,此项标准条件并未对农村教师降低要求。 如您需进一步了解情况,请与淮北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3880396。 |
||
首页
淮北教育
新闻中心
政务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平台
信息查询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3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