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条件咨询
来源:淮北市教育局
信件编号: | 20250116001 | 来信时间: | 2025-01-16 19:51:07 |
---|---|---|---|
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 名: |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你们好! 在“基础教育精品课”活动中,获得省、部级精品课,在职称评审条件当中,是算业绩条件还是教研科研条件?因为在安徽省教育厅公布的文件里,有这样的描述“安徽省教育厅将对获得省级精品课的教师颁发证书,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区以适当方式予以表扬鼓励。省级精品课可作为教学成果评定、职称评聘和评优评先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各地要对获得部级、省级、市级精品课的教师以适当方式予以鼓励。”具体能不能详细介绍一下。 | ||
答复单位: | 市教育局 | 答复时间: | 2025-01-20 15:40:54 |
答复内容: | 办理结果:关于“职称条件”问题,经调查,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0年12月31日印发的《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有关要求,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联合制订了《淮北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实施细则(试行)》,实施细则中业绩条件明确: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是指省、市、县级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比赛;技能大赛是指省、市、县级教育部门(含教研部门、电教部门等)组织的教师本人现场参赛并设奖的竞赛活动,包括教学基本功比赛(含班主任基本功比赛,不含单项),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少先队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多媒体教学大赛、多媒体软件制作等;教科研条件中未含有参赛项目的相关标准条件。请您将“基础教育精品课”比赛通知和相关佐证材料一并上传至职评评审系统,职称评审评委会将根据您所参加的比赛形式、性质和主办单位等内容,比对《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和《淮北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综合评判是否符合相应的标准条件。 如您需进一步了解情况,请与淮北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38803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