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条件咨询
来源:淮北市教育局
信件编号: | 20240925001 | 来信时间: | 2024-09-25 14:3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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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 名: |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教育局领导,您好!作为一名乡村教师,我想问下,区级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称号,能否作为参评高级教师业绩条件中的第四条,谢谢! | ||
答复单位: | 市教育局 | 答复时间: | 2024-09-29 09:10:39 |
答复内容: | 办理结果:关于“职称评审条件”问题,经调查,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0年12月31日印发的《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有关要求,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联合制订了《淮北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实施细则(行)》,实施细则对相应标准条件有关条款做出了解释和补充,同时对申报人需提交的材料进行了规范。 高级教师业绩条件第四条为“作为班主任,被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优秀班主任或作为班主任所带的班集体获得市级(乡村教师为县级)以上教育部门表彰”。实施细则明确要求:(1)表彰部门为:教育行政部门或至少有教育行政部门参与。(2)表彰称号:优秀班主任、先进班集体、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少先队集体、优秀少先队中队、优秀德育工作者等(先进班级集体荣誉证书需显示班主任姓名或能证明本人担任被表彰班级的班主任)。 淮北市中小学教师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设在市人社部门,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和《淮北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如您是乡村教师,获得区级“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称号符合此项业绩条件。 如您需进一步了解情况,请与淮北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38803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