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北市龙华学校“班主任不作为,学生长期自尊心受辱,情绪过激做出轻生行为,事后学校不作为,直接劝退”的问题投诉及解决诉求
来源:淮北市教育局
信件编号: | 20240402001 | 来信时间: | 2024-04-02 13:4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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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姓 名: | ***** |
信件内容: | 淮北市教育局的领导,你们好!我是淮北市濉溪县龙华学校七年级18班陈皓轩同学的哥哥李海龙,今天想在局长信箱里反应龙华学校老师、领导不作为,推卸责任的问题。事情经过:2024年3月31日上午,陈皓轩与班级干部发生矛盾,情绪激动跑到教学楼顶楼“轻生”,我妈妈收到消息后立马赶到学校,经过劝阻后,陈皓轩安全的下来了。当天就接回家里,我收到消息,立马打电话询问具体情况,了解道具体缘由:18班班主任长期授意班干部、课代表“管理”学生,班干部、课代表可完全代替班主任“管教”、“惩罚”学生,包括但不限于自习课当众使用“棍、尺”敲打学生头、手。18班班主任长期不作为,我弟弟性格内向,自尊心较强,长期受到“针对”,自尊心受辱,为了避免家里父母担心,并未告知自己的困境。3月31日上午,因为再一次受到“针对”,当众受到“惩罚”,我弟弟情绪激动怕跑到教室外冷静,在众多同学的刺激下,跑到了顶楼。事后两天,学校领导不沟通、不安抚等等不作为,推卸责任,将所有责任推卸到我弟弟身上,态度强横,言语强硬,咄咄逼人,劝退陈皓轩,不在接收陈皓轩入学。就以上问题,请教育局的领导帮助。 | ||
答复单位: | 市教育局 | 答复时间: | 2024-04-11 08:31:22 |
答复内容: | 收到来信后,市教育局高度重视,迅速联系濉溪县教育局认真核实情况,经核实:2024年3月31日上午,陈同学在自习课期间因违反课堂纪律与班干部发生争执,于第二节上课跑到宿舍楼顶,学校及时发现后,立即采取耐心安抚劝导、联系学生家长、报警求助消防队及特警队铺设安全气垫做好地面营救准备等措施。经过持续努力,该生安全回到教室。 班主任在陈同学就读期间经常与该生家长联系沟通,该生母亲也曾对班主任表示感谢。班级自主管理作为促进学生成长成熟的有效手段,被龙华学校广泛应用,班干部协助管理班级,取得较好教育教学效果,不存在班主任长期不作为,授意班干部“管教、惩罚”学生的情况。 事后,学校心理咨询室老师对该生进行心理疏导,班干部也与该生进行长时间沟通。综合考虑该生心理状况及家庭情况,学校建议陈同学转至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该生母亲、其他家人以及来信人李先生均表示同意,不存在劝退现象。 濉溪县教育局两次联系来信人李先生,互相交换意见,来信人表示对处理结果满意。4月10日,市教育局再次与来信人联系沟通,来信人表示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