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来源:淮北市教育局
信件编号: | 20230803002 | 来信时间: | 2023-08-03 09:1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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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 名: | ***** |
信件内容: | 《淮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中的“对出生申报并随其父母一同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处(无辖区外迁移、变动记录,户籍地址与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且父母双方在本市无房产(提供证明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信息为准),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可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房产所在地入学。”请予以解释“辖区外”具体是指什么? | ||
答复单位: | 市教育局 | 答复时间: | 2023-08-10 09:59:54 |
答复内容: | 孩子出生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地址,不是从其他地址迁移到现住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