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打人?变相体罚?

来源:淮北市教育局
信件编号: 20201230002 来信时间: 2020-12-30 13:59:59
信件类型: 我要投诉 姓  名: *****
信件内容: 举报,淮北一中高一19班主任变相体罚,多次仅仅因小错误,例如跟同学讨论问题,上课质疑老师所讲题目的正确性,就被其使用戒尺多次用力敲打学生的手,少则十六下,多则五十以上,已有多名同学手部被打烂,无法写字,无法拿东西,并且,在12月17日晚,其喝完酒后在班内耍酒疯,大吵大闹,继续用戒尺敲打同学,严重影响了学校秩序,希望工作人员能及时处理,此事引起众怒,严重影响学生学习,求领导做主,能将我们家长的意愿传递上去,适当惩戒我们理解,但如果以伤害身体的器官为惩罚,这种行为难道不是违反法律的吗,而且严重影响淮北一中的声誉,希望领导尽快处理,若是不行,只能请记者来报道了
答复单位: 市教育局 答复时间: 2021-03-04 10:45:24
答复内容:

您好,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市教育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第一中学调查核实,市第一中学组织教务处、政教处和年级组管理人员对此事进行调查,现将核查情况回复如下:

1、程老师作为一名老班主任,平时能够从严管班,严格要求学生。本学期开学初,程老师就按照学校要求告知学生,违规违纪将严格按照《淮北一中量化管理考核方案》的规定进行处理。但在管理过程中,班级仍然存在不交作业、上课自习讲话捣乱、带手机进班等违纪违规现象。少数学生虽多次进行批评教育,但改正效果不好,甚至屡教不改。为此,程老师对个别常违纪,且不服从说理管教的学生进行惩戒,用教学用的尺子敲打一下学生手背,以期达到教育的目的。经调查,程老师不存在体罚学生,更不存在打学生“少则十六下,多则五十以上,多名同学手部被打烂,无法写字,无法拿东西”的情况。从教育的角度说,惩戒也是一种教育。但惩戒不等于惩罚,学校坚定反对任何形式的惩罚、体罚学生。对于程老师的惩戒教育行为,学校也已约谈程老师,告知他必须从教育的本心出发,决不能惩罚、体罚学生。

2、关于1217日晚教室内耍酒疯的问题调查。1217号晚,程老师在家给自己的孩子庆祝生日,饮了少量酒。其间,值班班主任反映高一(19)班学生纪律不好,程老师通过手机查看班级监控,确实存在少数同学不认真自习的情况。当晚9:30左右,程老师乘坐出租车到校,把几名违纪学生喊到办公室进行批评教育,之后,又进班对班级学生进行自习课纪律要求。整个过程中,程老师不存在在教室耍酒疯的情况。事实调查结束后,学校对程老师酒后进校进教室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要求其务必要规范自己的工作行为,保持先前的良好形象。程老师也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以后绝不会再出现类似情况。

用户满意度评价:
  • 查询密码:

  • 评价结果: